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务经费管理和使用,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本办法所指党务经费来源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
1.上级党组织专项拨款;
2.学校每年划拨的支持党的建设的专项经费;
3.党员党费留存;
4.其他捐赠资助。
二、经费使用
(一)基本原则
立足支部 服务基层 专款专用 规范使用
(二)使用范围
党务经费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 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进行的培训所需的经费;
2. 宣传教育经费,包括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务宣传教育所需的书籍、报刊、资料、音响制品、讲座等;
3. 立项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经费;
4. 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的经费;
5. 召开党务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所需经费;
6. 党建理论研究、党建成果展示所需经费;
7. 支持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所需经费;
8. 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所需经费。
(三)审批支付流程
党务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如下图所示),如总金额预计在1000元以上的,立项时应一并出具具体的项目预算表。
三、审核报销流程
(一)党务经费的支付方式包括:直接付款、借支办理、垫支后报销,相应的审核报销流程如下图:
1.直接付款:
2.借支办理:
3.垫支后报销: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报销手续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开票信息填须写正确且与实际转账收款方一一对应;
2.党务经费支出的划转除报销差旅费、支付培训课时费等事项外,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对公转账;
3.涉及资产采购需求的报校办立项,后勤保障处按流程办理采购。
四、监督检查
党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由财务处向全校定期公开,并按要求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务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校纪委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财务处按相关规定对党务专项经费使用定期组织经济行为稽核,并出具年度稽核报告。
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校纪委、校督导等有关部门约谈,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